韓國勞動總聯盟要求大國家黨修改勞動組合法修改案,將工會調任者的通常性“工會業務”當作是有償工作時間。大國家黨的修改案中規定,從明年7月份起引進工會調任者無償服務制度,工資計算時間僅限於團體交涉等“工會管理業務”上(勞動時間免除制度)。韓國勞動總聯盟要求將其範圍擴大到上級團體活動、教育等,並取消違反勞動時間免除制度時的處罰條款,這實際上就是在要求有償工會活動。
如果這樣的話,當初工會、企業、政府所達成協議的“工會調任者無償原則”不僅會有名無實,而且更有可能比原先還要惡劣。現行法規定“調任者不得從使用者收取任何報酬”,可推遲到2009年12月以後生效。但是韓國勞動總聯盟的要求可以說是要用法律保障將準備罷工的時間、給勞動者進行鬥爭教育的時間等計算在一起,以此支付工資。
韓國勞動聯盟對在2年6個月的多數工會緩期期限中要探索的視窗單一化問題,要求將各產業工會排除在單一化物件之外。還主張也要保障個別工會的爭議權。如果這樣的提議被接納的話,企業們因為會重複協商和頻繁的爭議行為出現大範圍萎縮。
大國家黨違背了當初工會、企業、政府的協議,將韓國勞動總聯盟要求的“通常性公會管理業務”納入了勞動時間免除制度中。韓國勞動總聯盟打算乘勝追擊。大國家黨雖然不能無視政治連隊—韓國勞動總聯盟,但是這麼做是為了政治利益而放棄公司—工會關係的先進化。大部分發達國家原則上都由工會負擔工會調任者的工資及全體工會運營費用。在美國,如果工會從使用者方收取錢財的話會處以1萬美元以下的罰款。在法國,也根據員工數量每月只能收取10—20小時的工資。
韓國經濟研究院最近發表了工會調任者數越多,發生罷工的可能性越大的研究結果。該分析稱,為了維持不幹活、只收錢的“勞動貴族”地位,調任者們只能偏向鬥爭。勞動部長官任太熙強調:“工會調任者在政治鬥爭中使用的時間不能成為工會活動支援對象。” 我國勞動運動的好戰性在海外也是出了名的,這也降低了國家信任度。不過不能恢復工會正常的話很難實現企業及經濟的體制改善和國家的先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