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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市問題要問國民的意見” vs“要以人多取勝?”

“世宗市問題要問國民的意見” vs“要以人多取勝?”

Posted November. 04, 2009 09:04   

對此,自有先進党總裁李會昌當天在接受KBS廣播採訪時反駁道:“國民投票只能在出現國家安危問題的時候才能進行,不應該適用在世宗市問題上”,“忠清圈的人口不是很多,因此這種提議是想用人多取勝的、令人感到不愉快的想法。” 民主黨發言人禹相虎也批評說:“這個法是朝野經過很長時間達成協議的,如今為了不實施該法律而要進行國民投票是不可能實現的幻想。”

○執政圈內部的激烈討論

國民投票還不能被稱為是執政圈主流陣營的統一方案。這是因為國民投票方案是非常敏感的一個話題。

因此大部分主張認為這是由親李派系的部分強硬派議員們為了尋找世宗市問題的突破口而率先讓國民投票成為了爭論點。一名親李派系的有關人士表示:“因為遇到了朴槿惠前代表這一堵牆,無法進行黨內的意見統一,因此提到了國民投票問題。” 孔星鎮最高委員也表示:“在完成了黨內爭論和朝野爭論等一連串的過程後,可以作為總統下決定的方法之一選擇國民投票。”

但是親李派系內部也有不少人主張“國民投票要成為最後一項選擇”的“謹慎論”。一名親李派系的核心議員表示:“如果進行國民投票的話,這有可能會演變為對總統的信任投票。”

親朴(親朴槿惠)派系陣營則在公開反對國民投票。具有中立傾向的政策委員會議長金晟祚當天在出席某佛教廣播的時候表示了反對,稱:“認為(世宗市問題)不是該進行國民投票的問題”,“進行國民投票對國民團結沒有任何幫助。”

○世宗市國民投票是否具有法律依據?

部分親李派系議員們主張的世宗市國民投票依據是憲法第72條。該條規定:“總統可以在認為必要的時候將外交、國防、統一及其他有關國家安危的重要政策交付給國民投票進行處理。” 即,世宗市問題是“關係到國家安危的重要政策”。 

對此憲法學家們提出了兩種不同的意見。

首爾大學成樂寅教授表示:“不用受限於憲法字句,既然已經引進了民主主義,那就可以將世宗市問題當作是國家重要政策並進行國民投票。” 西江大學林智奉教授也表示:“憲法第72條給了總統有關國民投票的賦予和物件給予了廣泛的許可權,因此可以對世宗市問題進行國民投票”,“世宗市問題在政府行政首都功能的分散問題上也可以被稱之為重大的國家大事。”

相反,憲法裁判研究所理事長許營表示:“世宗市問題不能被當作是有關國家安危的重大事項。即使擴大解釋憲法條款也不能符合國民投票條件。”他還擔心如果進行國民投票的話像媒體關係法一樣出現不得不由憲法裁判所做出判決的現象。首爾大學鄭宗燮教授也表示:“我國沒有對政策進行國民投票的制度。隨之世宗市問題不是國民投票的物件。”

○由來已久的國民投票爭議

有關世宗市問題的國民投票爭議從2005年3月份行政中心綜合城市特別法通過國會之後開始就已經出現了。憲法裁判所法制處處長李石淵律師在2005年6月份提出行政中心綜合城市特別法是否違憲的新法訴訟時提出了國民投票。

李處長當時愛憲法訴訟審判請求書上表示:“將國務總理和12個政府部門從首爾分配到地方城市的行為實際上就是將首都一分為二,這是關係到‘國家安危’的重大事項,因此要經過國民投票。”其請求書的主題是對關係到國家安危的事項不進行國民投票的行為違反了第72條憲法。但是憲法裁判所駁回了該請求。

當時憲法裁判所下達了判決後大國家黨議員們仍然主張“要進行國民投票”。

○實施國民投票也會出現不少問題

根據韓國社會輿論調查研究所在上個月26日實施的輿論調查結果,修改世宗市原案的意見占40.5%、根據原案進行的意見占36.3%。修改原案主張以微小差距占了上風。但是如果進行國民投票的其結果也很難預測。

即使在經過種種磨難後進行了國民投票,對其結果也會產生爭論。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有關人士表示:“根據現行國民投票法,即使將世宗市問題交付到國民投票,也可以對其結果進行政治性的解釋。”對重要政策的國民投票與憲法修改案的處理不同,對其可否沒有明確的規定。只規定了國民投票結束後總統要公佈其結果。因此也有主張稱,對世宗市問題進行了國民投票會不會只能引發另一場政治性爭論。



金起顯 鄭元洙 kimkihy@donga.com needju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