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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將2名美國女記者提交給法院”

Posted April. 25, 2009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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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24日通過朝鮮中央通信社報導稱:“相應機關結束了對兩名美國(女)記者的調查”,“該機關決定根據已確保的美國記者犯罪資料,將她們提交給法院。” 隨之,上個月17日在中國圖們江邊境採訪朝鮮難民問題的途中被朝鮮當局扣押的美國克蘭特電視臺韓裔李記者和華裔記者羅拉,將在事發的38天后站在朝鮮的法庭上。

朝鮮中央通信並沒有公開對兩名女記者的具體調查結果或罪名。朝鮮在上個月31日預告對另名女記者進行控訴時曾表示:“確認了她們非法入境和敵對行為嫌疑。”朝鮮出入境法第46條規定,外國人非法入境時可負刑事責任。也可根據刑法第63條間諜罪和第60條朝鮮民族敵對罪等,對外國人的偵察行為和敵對行為進行處罰。

朝鮮採取了二審裁判制度,因此兩名記者可能會在道級(直轄市)裁判所接受一審判決、在中央裁判所接受二審判決。朝鮮法律專家們認為這兩個過程通常需要2個月以上的時間。但是也有可能在進行裁判的時候朝鮮和美國進行協商,釋放兩名記者。



申錫昊 kyl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