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山林廳長金仁浩因醉酒駕駛被撤換,檢察總長、警察廳長、消防廳長、山林廳長、海洋警察廳長同時空缺。檢察機關在去年7月前檢察總長沈佑正辭職後,經過前總長盧萬錫代理,具滋賢代理總長的"代理體制"仍在繼續。警察廳長一職自前廳長趙志浩因參與12月3日非法戒嚴而被彈劾後,一直由警察廳次長代理,已有1年零2個多月。前消防廳長許錫坤去年9月因涉嫌參與非法戒嚴接受調查,並被解除了職務。前海警廳長金容鎮因海警殉職事件表明了辭意。
負責治安和災難的這些機關的首長職位空缺不是一件可以小覷的事情。在代理體制下,穩定的組織管理是首要任務,人事、預算執行也處於最低限度。當然,氣氛會變得尷尬,難以致力於先發制人的災難應對和犯罪預防。消防廳和山林廳正在艱難應對乾燥的冬季天氣中全國各地發生的火災。負責查處中國漁船非法捕撈等外交敏感業務的海警也缺乏領導能力。
更嚴重的是,這些機關的領導層空缺有可能長期化。警察廳不僅廳長空缺,而且最近“尊重憲法政府革新工作組”要求嚴懲的市、道警察廳長多數被解除了職務。等到檢察機關摘掉招牌的10月,隨着重大犯罪調查廳、公訴廳的成立,檢方和警察組織必須重新組建一個集合式組織。新設立的調查機關首長們很有可能經過人事聽證會,因此完全具備領導能力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有分析認爲,消防廳長、山林廳長、海警廳長也可能在地方選舉以後才被任命。
如果負責災難應對和維持治安的這些機關的危機應對能力減弱,其損失將直接關係到國民的生命。在首長空缺導致組織鬆散的情況下,人們擔心稍有不慎就會發生大型事故。糾正“12月3日非法戒嚴”這一歷史性倒退固然重要,但儘快收拾混亂局面、穩定民生也是政府的重要責任。應儘快進行與民生直接相關的這些機構的人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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