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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途遙遠的公有企業分公司改革,以往政權負責部門也無從下手

路途遙遠的公有企業分公司改革,以往政權負責部門也無從下手

Posted May. 19, 2008 07:55   

據悉,公有住宅管理企業、韓國土地託管公司、韓國天然氣技術公司等公有企業分公司經營不善,前政府負責部門雖然下令,要對這些企業實施民營體制等結構調整,卻沒有具體實施。

這一現象表明,公有企業內部鬥爭激烈,但憑政府的勸告是無法進行改革。

○工會出面反對民營體制

據監察員透露:18日,金大中總統在任時期總統直屬機構——計畫預算委員會曾指定大韓住宅公司分公司公有住宅管理企業、韓國道路公社、韓國水資源公司分公司,韓國建設管理公司為民營體制調整物件。

公有住宅管理企業出租住宅管理業務,以及公有建設管理企業的監督業務是民營企業競爭激烈的部分。因此,他們認為這部屬於公有企業範疇。

其中,公有住宅管理企業管理的住宅由2005年25萬套、2006年23萬套,減少到2007年22萬套,去年淨收入僅為1億,只相當於一個小型企業。沒有產生赤字,全靠大韓住宅公司驅策推進的三年7730億的和平承包。

去年,韓國土地分公司韓國土地託管公司經監察員檢查,收到了向私人賣掉股份的建議。

韓國土地公司向賣掉了土地託管公司的股份,但是保留了1億股中的3000萬股。監察員認為,減少股份出讓,是為了保留分公司2位懂事的任免權。

○扼殺“反對章魚式經營方式”的建議

韓國天然氣技術公司主導部門—產業資源部2005年解釋說:“建立集中供熱熱電站向住宅樓供暖、提供溫水的集體能源事業,不適於天然氣公司”。因為它不符合“天然氣供應設備檢驗以及維修”這一宗旨。

但是,天然氣技術公司仍然與2006年3月創立了經濟CES分公司,開始了集中能源供應業務。去年,天然氣技術公司在集中能源供應業務中虧損了5000萬韓元。市场占有率仅占0.7%,可以说是一项失败的事业。

雖然去年11月,監察員最終以這項事業與起初的集中能源供應目的不負的理由,做出了“機關主義”措施,但並沒有起到任何作用。

此外,韓國─埠頭公司在2005年1月受到監察員檢查時受到:“目前淨虧損額達212億韓元,希望你們準備一套包括分公司機構調整方案的財務健全性改善方案”的建議。

公有企業對此置之不理,有出資創立善光綜合物流公司,分公司有3個擴大到5個。



洪守鏞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