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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對國內企業的差別稅收政策

Posted March. 07, 2008 03:08   

原本只有國外企業才能享受的減少稅收的政策,現得到改變,往後國內企業也同樣能夠享受減免稅收的待遇,即國內企業不再受到在稅收方面的差別對待。

為了吸引外資,於1999年設立的對國外企業減免4000億~6000億韓元稅收的減免制度,在運行9年之後失去了效用。

在政府結束了僅適用於國內企業的出資總額限制制度,又採取取消對國內企業的差別稅收,是因為,國內的大企業由於差別稅收,寧願進行海外投資。這一現象使得國內的就業減少,產生了一系列副作用。此次取消差別稅收的舉措,正是政府有意挽回。過去,財界也一直對政府建議說:“國外企業和國內企業之間需要公正的遊戲規則。”

根據財政企劃部門,上月韓國稅收研究院向財界部門提交了“外國人投資稅減免制度修訂案”的最終報告書。這是為解決對國內人民稅收差別對待問題的財政界的課題。財政部表示,為了將在今年下半年減少對國外企業的稅收減免幅度的決定不給外國投資者帶來不良影響,將要採取階段性促進的方針。

對於外國企業的稅收減免的金額,在2004年以後僅4年就已經達到2兆2229億韓元。僅去年一年的支持稅後金額就達6337億韓元,比2006年增長了2000億韓元。

相應的,中國和臺灣最近都在減少對國外投資者的稅收優惠政策,新加坡、香港、英國等國家的國外投資者在稅收方面都不享受特殊的優惠政策。

財政部也順應了這一趨勢,對於外資企業減免稅收的條款實施了5年“日末政策”,逐漸減少條款中的項目,對於必需的外國人投資改為實施支持一年現金補助金的方式。現行的稅收減免制度,是對所有的外國企業都減免稅金,但是如果換為補助金政策,那麼就可以挑選所需的企業再支持,還能節省資金。

還有,大大降低了法人稅率,像香港一樣不論國籍,所有企業的稅費負擔都將減少,而且政策上難以去除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國內企業也同樣受用的方案也在討論之中。

制定报告书的税收研究院前任研究委员说:“国外企业在韩国投资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减免税收,而是由于和中国接近的地利优势。並不會由於稅收減免就導致投資驟減。”



洪守鏞 申致泳 legman@donga.com higgle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