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武旋總統12日對學校用地負擔金退還等特別法案行駛了拒絕權。
總統宣傳首席秘書官兼青瓦台發言人千皓宣,當天在青瓦台召開的國務會議上表示已經通過了對該法案的再議要求案。
該法案的內容為“地方自治團體從公寓開發商收取的學校用地負擔金是錯誤的行為,中央政府應退還資金”。學校用地負擔金制度從2000年1月開始實行,其內容為:為了確保學校用地,新建300棟以上的公寓時,從開發商收取開發費用0.7%的資金。迄今為止已收取的學校用地負擔金額為5664億韓元。
但是憲法裁決在2005年3月判定學校用地買入費用由開發商負擔是違憲。
千首席對盧總統行使拒絕權的背景表示“法案還適用於憲法裁決以前的學校用地負擔金繳納問題,這破壞了法律穩定性,與類似事件作比較有失平衡,對國家財政也有非常的負面影響”。
之前,國會不顧政府的反對,與上個月28日召開的本會議,通過223名出席議員中223名的贊成議決了該法案。但是這一舉動一直引發了“議員們是為了總選拉票”才通過法案的爭議。
而政府的態度是:學校用地負擔金是由市級地方政府徵收,轉交給地方教育財政,因此不應該由國家負擔,退還也應該是由地方團體去做。
雖然盧總統行使了拒絕權,但是國會議員過半數參加再議,並有3分之2以上議員表示贊成的話該法案還是會確定並實施。
大國家黨表示“會深入討論作為拒絕權行使理由的法案違憲性與否”,而大統一民主新黨則表示“這是可以為大多數國民和平民做的最妥善地法律”,明確了堅決進行再議的態度。
曹修真 jin0619@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