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長 高鉉哲)7日舉行委員全體會議,會上做出了如下決定:盧武鉉總統在參與政府評價論壇(參評論壇)上發表的特別演講違反了規定公務員選舉中立義務的《公務員選舉法》第九條。選管委在向盧武鉉發送的公文中要求稱:“應遵守選舉中立義務,克制自己的言行,今後避免因類似的行爲引發違反《選舉法》的爭議。”
青瓦台曾要求選管委提供辯論機會稱:“應該提供機會讓我們進一步拿出闡明真相的資料並陳述意見。”但選管委並未接受。選管委還表示,盧武鉉的發言沒有違反《選舉法》第60條和第254條規定的“禁止選舉運動”條款。
選管委就被稱作盧武鉉的“親衛組織”的參評論壇得出結論稱:“很難將其視爲從事違反《選舉法》第87條的選舉運動的私人組織。”
會議結束後,選管委通過“公報”表示:“中央選管委做出如下決定:總統在即將舉行大選之際,多數人參加並通過部分網路媒體轉播的集會上,指出特定政黨掌權的不妥之處,並貶低大選預備候選人,以此爲主旨的發言違反了選舉中立義務。”
選管委新聞官梁金碩表示:“(這是)脫離屬於總統政治活動自由的單純闡述意見的範圍,對選舉産生影響的行爲。總統有義務在選舉中保持中立,並在總體上進行監督,保證選舉公正地進行。”
但是,規定公務員選舉中立義務的《選舉法》第九條不包括處罰規定,因此,雖然做出了違法決定,也不可能採取向檢察機關告發等進一步措施,只能採取警告措施。
在2004年國會選舉即將舉行之際,盧武鉉曾發表了支援開放的我們黨的言論,從而成爲現任總統史上首次被採取類似措施的總統,而此次,他再次被採取同樣的措施。
中央選管委的9名委員中,除了因海外出差不能參加的任在慶委員外,其餘8人都參加了當天舉行的會議。選管委分別對各個案件進行表決後得出結論,但並未公開各個案件的實際表決情況。
青瓦台發言人千皓宣表示:“選管委此次做出的決定嚴重制約了總統的政治行爲,但卻採用了‘要求遵守’的模糊形式。非常遺憾,也很難令人信服。我們將周密考慮法律方面的問題,積極予以應對。”
大國家党發言人羅卿瑗譴責說:“這種有名無實的決定,讓我們非常焦急和遺憾。對於影響選舉的行爲,在承認違反了選舉中立義務的同時,卻做出不是選舉運動的判斷,這明顯是前後矛盾。”
張康明 surono@donga.com tesomio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