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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F演藝企劃公司“股份賄賂案”

Posted May. 05, 2007 03:02   

正在調查F演藝企劃公司的“股份賄賂”事件的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刑事4部(部長 鄭仁昌)4日瞭解到,從F公司廉價得到股份的廣播公司有關負責人以親戚等人的名義持有股份的,開始調查實際持股人。

檢方集中調查廣播公司製片人是否實際擁有股份。檢察機關瞭解到2005年4月廣播公司製片人以F公司在KOSDAQ迂回上市爲代價分爲4個等級接受股份賄賂,對涉嫌無償(A級)或以市價的25%價格(B級)得到股份的廣播公司PD進行調查,著重確認這些人是否實際擁有股份。

此前,首爾東部地檢去年在金融監督院的揭發下對F公司操控行市的疑惑進行調查,雖然找到了一些可疑的匿名賬戶,但由於當事人拒絕記錄口供等原因沒能確定嫌疑,從而採取了無嫌疑處理。

檢察機關認爲,F公司最大股東李某(45歲)的助手,曾負責會計工作的A某擁有股份分紅明細等行賄有關資料,正在調查A某的行蹤。

另外,F公司最大股東李某因涉嫌逃稅18億韓元、貪污公款62億多韓元而被檢方申請事前拘捕令。當天上午,李某在首爾中央地檢接受了拘捕令審查。

李某否認嫌疑說:“我正常繳納了稅金,我沒有以個人名義挪用過公款。”



張澤東 鄭元洙 will71@donga.com needju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