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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年假鬥爭的教師25日前將受到處罰

Posted January. 22, 2007 07:03   

教育人力資源部表示,對去年11月參加反對教師評價制和差別獎金年假鬥爭的全國教職工工會(全教工)成員435人,在25日之前採取處罰的方針。對此,全教工積極採取了解釋及法律性措施。

教育部在21日稱,已經向市、道教育廳指示,如果在25日之前還不出席由全國教育廳舉行的懲戒委員會,那麽就看作是放棄陳述權,並對其做出處罰。

在4日~18日在市、道教育廳和地區教育廳舉行了懲戒委員會,雖然傳喚了參加年假鬥爭的次數在4次以上的435人,但除了1名以外其餘的434名都沒有出席,而且也沒有提出放棄出席書。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稱:“因爲消極的處罰,全教工工會成員反復進行非法行爲。如果以交給懲戒委員會的教師們能拿出,沒有參加年假鬥爭的證據或者合理的解釋,那麽將不能逃避的嚴厲處罰。”

據悉,按照國家公務員法律上的誠實、服從、禁止離開崗位、禁止集體行爲等條款,參加年假鬥爭的全教工工會成員要接受譴責、減薪、停職、等嚴厲的處罰。

雖然全教工到現在爲止,還採取不出席懲戒委員會的方針,但是看到教育部強硬的態度以後,改變原來的方針,計劃出席懲戒委員會,並積極解釋年假鬥爭的正當性。

全教工另外還計劃,如果受到處罰,那麽向教師訴請審查委員會提出訴請,並提出行政訴訟。全教工發言人鄭愛順(音)稱:“年假權是教師的合法性權利,所以不能作爲處罰物件。不顧不批准年假和重復處罰的爭議,並強行處罰的是不正當的。”

1999年全教工合法化以來,到去年爲止總共進行了12次年假鬥爭,並且在參加的1.8萬人教師當中只有11人受到了處罰。預計這次是繼1989年大量解雇1519名全教工工會成員以後,規模最大的教師處罰事件。



崔昌奉 ceric@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