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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零容忍”

Posted May. 25, 2006 03:58   

把兒子送入美國華盛頓近郊一所小學的駐當地韓國職員接到了班主任的緊急傳喚。“從現在開始停學。他帶著學校禁止的物品來到了學校。”“怎麽會……帶了什麽?”原來是指甲刀。孩子爲了在課間休息時剪指甲,把指甲刀帶到了學校。而指甲刀上有磨指甲用的尖頭的銼刀,所以被停學!

▷美國學校實施即使稍微違反規則也不寬恕的“零容忍”政策。1996年,克林頓總統說:“人生的成敗取決於在上學年齡是在學校,還是在街頭遊蕩。”他指示嚴格處罰無故缺勤的學生。家長要認真閱讀記載禁止的行爲和禁止攜帶的物品的校規,然後在上面簽名。紐約市還嚴令禁止對教師不敬。面對有些過分的指責,布隆伯格市長說:“請爲受害者著想。”

▷日本政府表示,對義務教育課程小學和初中將引入美國式零容忍政策。其目的在於,根除自1998年後每年都發生3萬多起的學校暴力事件。最近還發生了高中生在學校出售毒品的事件。對教師施暴的“班級分崩離析”事件更是接連不斷。1999年,英國首相布萊爾參觀完曾在美國芝加哥惡名昭著的學校後,加強了“問題學生永久開除政策”。芝加哥在引入零容忍制度後,學校暴力減半,學生成績也大幅上升。

▷零容忍制度的理論依據來自容忍小事,會造成更大犯罪的“破窗理論(broken window)”。如果要使該制度發揮效力,事先要明確說明規則,處罰過程要公正,而且還要有專門爲受處罰學生準備的“重生學校”。但比這更重要的是,學校要像學校,老師要像老師。喪失權威的公共教育只強調教育權也是非教育性的行爲。韓國就屬於這種情況。

評論員 金順德 yur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