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現代•起亞汽車集團首爾瑞草區良才洞總部旁邊的研發(R&D)中心建設許可過程,建設交通部和首爾市政府互相推卸責任。
因爲檢察機關認爲,爲該建築物增建工程,Investusglobal公司前總裁金在錄曾向建交部、首爾市政府等有關部門行賄,並且正在擴大調查範圍。因此,首爾市政府和建交部有關人員隨時可能成爲調查物件。
推卸責任的核心問題是,哪一方對修改《關於城市規劃設施決定結構及制定規定(城市規劃設施規定)》起到更大的影響力。因爲行賄可能集中在起到“實際”影響力的部門。
○現代汽車公司是修改規定的唯一受益企業
現代•起亞汽車公司大廈用地是只可以建設物流業務設施的普通商業區,不可以建設研究設施。因此,需要經過修改相關規定等複雜的許可過程。2004年12月修改相關規定之後,現代•起亞汽車是唯一受益的大企業。
首爾市政府方面主張,2004年4月14日,建交部爲修改規定,首先要求提意見。因此,同年5月7日,首爾市出於搞活産業目的,向建交部提出了在物流業務設施的附屬設施中增加研究設施的意見。
28日,首爾市政府發言人金丙一稱:“首爾市政府只是服從了建交部修改規定的方針。與金在錄行賄案件完全無關。”
細微差別就是,建交部首先爲修改規定徵求意見,所以首爾市只是向建交部轉達了積累的民怨內容。
對此,建交部稱:“出於檢驗規定的目的,確實徵求了首爾市等各地方自治團體的意見,但是沒有提及物流業務設施相關事項。”並於當天公開了發給地方自治團體的公文。
建交部城市環境企劃官李載弘卻稱:“首爾市要求修改規定時增加‘沒有提問的’物流業務設施內研究設施許可案。與行賄沒有任何關聯。”
○支援企業活動,還是行賄結果
建交部還說明稱,2004年5月25日,在青瓦台召開的盧武鉉總統主持的企業界領導人懇談會上,提出了與此相關的提案。
還稱,此後,産業資源部於6月邀請建設交通部對包括懇談會內容在內的企業界要求事項提出意見,因此決定修改規定。
這就是主張,只是爲幫助企業活動而放寬限制,並沒有其他意圖。
但是2004年3月末,現代•起亞汽車向瑞草區政府提出研究設施建設許可申請之後,4月14日建交部詢問地方自治團體對相關規定修改案的意見,並在9個月左右之後修改相關規定,而且到瑞草區隨後批示增建許可爲止,以“一日千里”的速度進行了所有過程,對此建設界表示懷疑。
A建設企業有關人士稱:“雖然說建交部和首爾市爲幫助企業活動而進行了相關工作,但是感覺意外地快速進行了不太容易的法律修改過程和許可過程。”
朴重炫 黃泰勳 sanjuck@donga.com beetlez@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