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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播放安企部竊聽錄音帶內容的臨時決定被判有效

禁止播放安企部竊聽錄音帶內容的臨時決定被判有效

Posted September. 23, 2005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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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禁止播放國家安全企劃部的竊聽錄音帶“X文件”內容的臨時決定已得到“正確”的判決。

首爾南部地方法院民事協定51部(部長審判長,金滿五)22日判決前中央日報社社長洪錫炫和前三星集團總裁秘書室室長李鶴洙(三星集團結構調整本部長)對MBC提出的禁止播放臨時申請有效,並駁回了MBC的異議申請。

法庭表示:“如果只注重言論自由,(廣播)原封不動地報道通過違法手段獲得的資訊,就只能導致理應維持法律秩序的法院包庇非法行爲的結果。因此,臨時禁止原封不動地報道錄音帶內容是合適的。”

法庭還表示:“臨時處理決定並不是說禁止報道一切錄音帶內容,因此,並沒有從本質上侵害到言論的自由和國民的知情權。MBC臨時處理以後的報道是否妥當,可能將通過另行訴訟接受司法審判。”

7月21日, MBC剛要在9時新聞中報道安企部竊聽錄音帶內容時,洪錫炫等人就向法院提出了禁止播放的臨時處理申請,法院下達了禁止播放的臨時決定。MBC不服法院的決定,提出了異議申請。



全芝星 vers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