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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兩國再次進行“核拉鋸戰”

Posted September. 21, 2005 07:22   

北韓20日表示,首先提供輕水反應堆電站才會棄核。這預示著北核問題的協商過程將是長遠而艱難的道路。

從第2次北核危機爆發的2002年10月開始,歷時3年才使得北韓宣佈棄核,考慮到此,將棄核付諸到行動上可能需要更長時間。

▽不明確的共同聲明是爭議的源頭=共同聲明未針對提供輕水反應堆和棄核的先後順序進行明確說明,因此産生了北韓的主張。

共同聲明未提及棄核時間,並且針對重返《核不擴散條約》(NPT)和履行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安全措施僅規定“儘早”。就輕水反應堆問題表示“在適當時機進行商討”。

根據常識可以解釋爲,“儘早”在時間上比“適當時機”略爲提前,所以,如果從嚴格意義上說,北韓的主張可以說是違反了共同聲明。

美國的主張與北韓恰恰相反也是因爲對模糊的共同聲明進行隨意解釋所致。

▽北韓和美國同床異夢=根據北韓的主張,似乎要根據“商討輕水反應堆問題-提供輕水反應堆-重返NPT及履行IAEA安全措施-棄核”的順序履行共同聲明。核凍結和履行IAEA的安全措施相吻合的可能性較大。

相反,美國提出了“核凍結的同時重返NPT及履行IAEA安全措施-商討輕水反應堆問題及履行棄核程式-棄核及提供輕水反應堆”的意向。

美國國務院負責東亞太事務的助理國務卿希爾明確表示:“北韓首先提出和平利用核能源權利不符合事實,而只是理論。”這一表示更加明確說明了美國的立場。

美國的立場只是表明從一般意義上說,重返NPT和履行IAEA安全措施就意味著擁有和平利用核能源的權利,而並不是表示真正給予北韓這種權利。輕水反應堆就是和平利用核能源的一個現象。

問題是,如果輕水反應堆問題得不到解決,棄核和對北韓的補償將不會有任何進展。

▽棄核及提供輕水反應堆的步驟=據韓國政府方面介紹,在11月舉行的第5輪六方會談中,將針對何時起以何種順序拆除核設施、作爲代價提供何種能源以及其規模和何時開始提供、何時開始商討輕水反應堆問題以及是否提供等問題進行商討。

目前明確的是,棄核前要形成停止運行核設施的核凍結措施,並在實施過程中形成IAEA等國際視察團的監督。

拆除核設施過程中哪一階段被承認是棄核的有關問題也可能成爲爭議。

棄核是消除核武器並取消核心功能的階段,這可以是無法恢復的階段,也可以將消除殘骸作爲完全棄核的標準。

西歐有廢除老式原子能發電站的經驗,當時爲了不對周邊地區造成環境污染,實施了幾年的凍結措施後進入了拆除工作。並且,據說拆除工作也需要幾年時間。

這意味著根據北-美兩國上述認識上的差異以及根據此後的協商結果,商討輕水反應堆問題以及開始建設的時間將出現幾年的偏差。這預示著此後北-美兩國之間的拉鋸戰將異常激烈。



尹鍾求 jkma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