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調查當局公開7名涉嫌受賄的前現任檢察長姓名

調查當局公開7名涉嫌受賄的前現任檢察長姓名

Posted August. 19, 2005 03:04   

한국어

18日,民主勞動党議員魯會燦公開了國家安全企劃部竊聽錄音帶中出現的三星集團行賄疑惑前現任檢察機關7名幹部的真實姓名,預計將會引發風波。

政界和法律界不僅圍繞竊聽資料中出現的人士姓名,在沒有確認事實的情況下予以公開是否正當進行爭論,而且還對繼續公開竊聽錄音帶內容的問題等進行激烈的政治攻防。

▽“他們就是問題中的7個人”=18日,國會舉行法制司法委員會結算審查全體會議之前,魯會燦議員通過報道資料稱:“擁有很多受賄檢察長的檢察機關不能正常調查政-商-媒勾結,所以應該引進特別檢察長制度。”並公開了7人的真名。

7名檢察機關幹部是法務部次官金相喜和C、K、K、A、H、H某。安企部進行竊聽的1997年,三星集團結構調整本部長李鶴洙和時任中央日報總經理洪錫炫進行的對話中,他們是節日期間行賄的“管理物件”。

魯會燦不僅公開了真名,還公開了錄音記錄中與檢察機關有關的內容。

該錄音記錄內容是,計劃中秋給上述7人行賄,最多3000萬韓元,最少500萬韓元。而此後他們登上了法務部長官及次官、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部長等檢察長級以上職位。

當天下午,金相喜次官表示自己是錄音記錄中的當事人之一,並提出了辭呈。但是他說:“不存在從三星受賄的事情。”

魯會燦要求:“法務部應該立即實施監查,並罷免在職的檢察機關幹部。”

▽公開真名風波=公開竊聽錄音記錄和真名是違反《通信秘密保護法》的違法行爲。但是當天魯會燦議員在國會的發言符合國會議員的免責特權。

魯會燦是強硬立場,他主張:“爲了國家和國民不考慮法律制裁。要起訴我,就起訴吧。”

但是國會內外都提出問題稱,國會議員利用免責特權公開竊聽錄音記錄不太適合。很多擔憂的人認爲,如果還沒有公開的274個錄音帶也採用這種方式,冤枉的受害人也會層出不窮。

而且錄音記錄的內容只不過是三星集團行賄的計劃,還沒有公開實際執行與否。

民主勞動黨和大國家黨等反應是,既然檢察機關的“問題”被曝光,難免要引進特檢制。但是開放的我們黨主張:“(既然檢察機關的陰暗面被公開)檢察機關將在自己告白層面上會加快調查步法。”以此堅守反對特檢制的立場。



李姃恩 light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