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每三對離婚、分居夫婦中有兩對是女方先提出要求

每三對離婚、分居夫婦中有兩對是女方先提出要求

Posted July. 01, 2005 05:54   

한국어

○女性對婚姻和子女感到負擔

據有關資料顯示,年齡越小的女性對結婚越持否定意見。

從贊成“必須結婚”和“結婚比較好”的不同年齡段女性來看,60歲以上爲86.2%,20~30歲爲53.7%,15~19歲爲46.9%。

而回答“結不結婚無所謂”的20~30歲女性爲42%,15~19歲爲46.4%,50~60歲爲19.6%,60歲以上僅爲10.3%。

對影響就業的因素,41.1%的女性首選育嬰,其後依次是社會偏見和歧視性管理及制度(21.7%)、不平等工作條件(13.2%)、家務負擔(9.2%)。在1998年的同類調查中,有31.4%的女性選擇育嬰負擔,表明育嬰負擔越來越沈重。

在提議離婚及分居方面,妻子提出這一要求的比率(66.7%)明顯比例高於丈夫(33.6%)。

○實現男女平等路途遙遠

行政考試女性合格者比例從2000年的25.1%增長到去年的38.4%,女國會議員的比例從1992年的1.0%增長到2004年的13.0%等,在高層職位和專業職位上,女性比例在不斷提高。

女醫生比例爲18.4%,牙科醫生、韓醫及藥師行業中女性比例分別達到21.9%、12.1%及62.1%。由女性承擔家庭重擔的家庭比例也從1975年的12.8%增長到2005年目前的19.5%。

但是,有72.4%的女性回答社會生活中存在“性別歧視”等,認爲目前男女平等不盡人意。據調查,工作單位、家庭及學校生或中感到性別歧視的比例分別爲69.1%、40.9%及32.9%。

據調查,專業職位和管理職位的女性就業者比例爲16.9%,低於男性(23.1%),女性平均工資僅爲男性的56%,這說明女性指出的性別歧視有其事實根據。

因此,有分析指出,在不同國家的男女平等名次上,韓國僅名列第29位,同屬儒教文化圈的日本和中國分別居第12位和第71位。



李炳奇 ey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