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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就制定《國家安全法》替代法案達成協定

朝野就制定《國家安全法》替代法案達成協定

Posted December. 30, 2004 22:42   

據悉,朝野於30日召開了由國會議長金元基主持的院內代表會談,就臨時國會的爭點問題——“國家安全法廢除案”等4大法案的處理,大幅縮小了意見分歧。據悉,金元基在當天的協商中就《國家安全法》和《報紙法》以及《過去史查明法》內容中未得到妥協的核心條款,對朝野雙方施加壓力,從而推進了妥協進程。會談結束後,國會議長宣傳首席秘書官金基萬表示:“雙方縮小了意見分歧。應在今日內得到處理,但如果今日無法處理,明天將再次召開議員總會,此次必需儘快解決。”

開放的我們党院內代表千正培表示:“雙方討論了很多內容。”當記者問道:“《國家安全法》是否可以得到妥協”時,大國家党院內代表金德龍回答說:“也有可能。”以此暗示即將進行妥協。

爲此,朝野雙方於當天下午舉行議員總會,進入了朝野協商案的最後確認過程。

如果協商案在議員總會通過,4大法案將以“3+1”的方式得到妥協,即,4大爭點法案中的3個法案將全部得到妥協。另外,因引進“開放型理事制”難以妥協的《私立學校法》將于明年2月份提交到臨時國會。

當天,朝野在院內代表會談中就以《國家安全保障法》代替《國家安全法》達成了臨時妥協。刪除了爭論焦點——第七條(讚揚鼓勵罪)中的鼓勵罪,而對政府制定的條款將進行部分調整。有關《過去史查明法》,朝野決定將真相查明委員會委員推薦比率調整爲“7(國會):4(總統):4(大法院)”。

朝野還決定,根據當初的協定,預算案和延長伊拉克派兵期限動議案也於今日同時處理。

與此同時,朝野還決定依照經濟界提出的要求,于明年2月份在臨時國會上處理《證券集團訴訟法》修改案。經濟界曾要求國會法律司法委員會於兩年後將過去的財務欺詐行爲列入訴訟物件範圍內。

司法委幹事開放的我們党議員崔載升和大國家党議員張倫碩於30日會面,決定由法案審查委員會于明年1月向各企業和市民團體以及學界、法律界徵求意見,並於1月中旬舉行聽證會後,於2月份在臨時國會上正式處理此事。



尹永燦 崔永海 yyc11@donga.com yhchoi6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