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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宅資産增值稅重課制度將如期執行

Posted December. 13, 2004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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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擁有3套以上住宅的國民出售住宅時加重徵收資産增值稅的1家庭3住宅者重課制度將按原計劃從明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因此,擁有3套以上住宅的國民在出售住宅時要將轉讓差價的60%作爲資産增值稅來繳納,而只適用於住宅投機地區的15個百分點的彈力稅率則不用交納。

副總理兼財政經濟部長官李憲宰於13日上午在漢城Palace酒店主持召開了房地産擁有稅制改編問題的相關部門長官會議,並做出了這樣的決定。行政自治部長官許成寬和建設交通部長官姜東錫等官員出席了當天的會議。

政府決定從明年1月開始執行新政策,在擁有3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出售住房時將轉讓差價的60%作爲資産增值稅徵收,如果有問題再討論補救措施。

此前,隨著李憲宰表明對資産增值稅重課制度“討論延期實施”的方針,而總統顧問政策企劃委員長李廷雨表明“強行實施”意志,給房地産市場帶來了很大的混亂。

財經部的相關人士表示:“去年年末修改了所得稅法,對住宅投機地區住宅交易的資産增值稅徵收情況是,出臺相關規定,以便爲追加徵收15個百分點的彈力稅率的制度有法可依,而具體的執行方案則決定體現在執行令中。”並解釋說:“決定不適用彈力稅率。”

據推算,1家庭3住宅資産增值稅重課物件在全國達到10萬多人。

政府還決定,對於房地産價格穩定、沒有投機憂慮的住房交易限制地區,在調查實際情況後解除的限制措施。這些住房交易限制地區包括,以實際交易價格爲標準徵收所得稅和註冊稅等交易稅的住宅交易申報地區,轉讓權拍賣被限制的投機白熱化地區,以實際交易價格爲標準徵收資産增值稅的投機地區等。



申致泳 higgle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