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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爲何急於引進綜合房地産稅

Posted November. 01, 2004 23:08   

政府和開放的我們党就明年引進綜合房地産稅達成了協定。據悉,要在本周內通過黨政協定確定相關法案後,於本月內提交到國會。黨政還決定對所得稅和註冊稅等交易稅同時採取稅率下調和減免稅金措施的方案。下調交易稅是政府向國民進行過的承諾,在所得稅劇增的情況下,這是理所應當的措施。但筆者認爲,急於引進綜合房地産稅存在諸多問題。

最令人擔憂的一點是抗稅問題。政府此前已經宣佈,將現行財産稅和綜合房地産稅合二爲一,並根據標準市價決定稅金規模。因此,預計從明年開始,實際交易價格高的住宅要交納的稅金將大幅上漲,納稅者很可能會對此表示強烈的抗議。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再追加增收綜合房地産稅,抗稅現象無疑會更加激烈。

另外,社會是否已具備課稅基礎結構,也值得懷疑。關於這一點,似乎國稅廳也感到懷疑。因爲這一方案存在著很多憂慮,比如會耗費大量行政力,電算課稅資料的誤差導致課稅不當現象,因不服納稅和民願使國稅廳的信譽受損,甚至影響到其他國稅業務等。

將綜合房地産稅定爲國稅而不是地方稅,這是與盧武鉉政府一直以來強調的地方分權背道而馳的政策。原則上講,房地産擁有稅應是由地方自治團體徵收並由地方用於地方的稅金。如果由中央政府徵收後再進行分配,各地方自治團體的獨立性必然會被削弱。全國市長、郡首、區廳長協定會對引進綜合房地産稅表示反對的理由也在於此。

同時,還應考慮到目前不必尋常的住宅市場行情。進入今年以來,截至8月份,全國住宅交易件數比去年同期減少29%,而住宅建設批准件數減少了43%。因無法租賃房屋等原因不能搬家而焦慮遷的租房者人數也在劇增。雖然應根除房地産投機問題,但不能因此而阻止正常的交易。党和政府應從更加廣泛的角度上看待綜合房地産稅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並進行更加充分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