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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美國簽證及進入美國時必須登記指紋

Posted August. 18, 2004 22:11   

從23日開始,爲去美國申請赴美簽證時,必須登記指紋。得到簽證進入美國時,去機場或港口必須再次登記指紋。

此外,申請簽證時免予登記指紋的“13周歲以下和80周歲以上”的人從下月30日開始在進入美國時也必須登記指紋。

18日,美國駐韓大使館總領事伯納德•阿爾特在大使館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做出了上述表示,並稱:“上述舉措是爲加強‘9.11’恐怖事件後的美國國境管理而採取的。不論在申請新簽證,還是更改簽證時,都應登記指紋。”因此,旅遊、留學等申請非移民簽證時,必須經過“通過互聯網(www.usvisaservices.com)申請簽證面談,並在指定時間到大使館登記指紋和個人資訊及進行面談等程式。”

阿爾特表示:“由於在申請簽證上增加了登記指紋程式,所以將增加領事相關職員23人(美國人9名,韓國人14名),以便在面談後5天之內能夠發放簽證。”他還稱:“針對韓國人的非移民簽證發放率爲95%,即使引進了新的制度,其比率也不會下降。”

但是一些人指責說:“赴美簽證被拒簽的人的指紋及身份資訊也永久保存在美國國土安全部,這是否存在侵犯人權的危險。”



夫亨權 bookum90@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