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開始取消附加在會員制高爾夫球場使用費上的特別消費稅的方案將得以推進。
14日,財政經濟部表示,計劃今年向國會提交《特別消費稅修改案》。該修改案的主要內容是,從明年開始廢除附加在會員制高爾夫球場使用費上的特別消費稅。
財政經濟部還表示,“只有把高爾夫球場的財産稅等地方稅降低到比現在低的位於市郡區的高爾夫球場才被列爲該法案的物件。”
財政經濟部解釋說,每年到海外打高爾夫球的國內遊客所花銷的外匯換算成韓元達到3000億~5000億韓元,在這種情況下,根據降低國內高爾夫球場入場費,並吸收這些高爾夫愛好者在觀光收支方面更加有力的意見,做出了上述決定。如果廢除附加在球場使用費上的特別消費稅,則高爾夫球場的入場費根據位置和所提供的服務將有所差異,但是與現在相比有可能下降2.4萬~2.6萬韓元。
目前高爾夫球場的使用費上附加的國稅有△1.2萬韓元特別消費稅△徵收特別消費稅的30%的農漁村特別稅和教育稅各3600韓元△特別消費稅、教育稅以及農漁村特別稅的總額的10%的附加稅1920韓元等共計2.112萬韓元。
據推算,在地方稅中,取得稅、財産稅、綜合土地稅等按各自治地方團體徵收的範圍在5倍左右,所以高爾夫球場業主們平均每次向高爾夫愛好者轉嫁3000~5000韓元的地方稅。這裏還另行收取3000韓元體育振興基金。
財政經濟部消費稅制科科長金樂會表示,“此次將提交到國會的《特別消費稅修改案》只適用於給予減免地方稅的地方自治團體。關鍵在於平時也是高爾夫球場利用需求超過供應的首都地區的地方自治團體能否減免地方稅。”
宋眞洽 jinhup@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