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13日表示,就國庫回收“安風”資金訴訟,檢察機關決定,申請查封大國家黨擁有的其他房地産,而不是原先推進的大國家黨中央黨部。安風事件是指,在1996年議會選舉時,安全企劃部預算被挪用爲執政黨選舉資金的事件。
查封物件爲,釜山市支部黨部等大國家黨擁有的9個市、道支部土地以及建築物,除預先抵押券以外,按市價折算,達到200億韓元。
法務部訴訟科科長鄭炳鬥解釋理由說:“考慮到與大國家黨中央黨部有關的預先抵押券和職員退休金等優先債券,我們認爲,即使查封大國家黨其他房地産,在實際利益方面,也沒有多大差別。”
在此之前,大國家黨在簽訂437億韓元出售中央黨部的合約後,向法務部提交了承諾文件。大國家黨在該文件中承諾,扣除職員退休金等優先債券和遷移黨部所需的經費後,用剩餘的20億韓元進行還債,而且把徵收預測達到10億~15億韓元的新黨部租賃保證金的權力轉交給國家。
正在受理有關安風事件的回收國庫訴訟的韓國高等檢察廳向法務部申報,爲回收856億韓元,有必要對大國家黨中央黨部進行查封。
黃軫映 buddy@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