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將正式成立全面負責大型災害和災難的消防防災廳。運營體制爲定員435人,分爲1官、3局、19科。
11日,行政自治部表示,經過議決,制定了根據在國務會議上通過的《政府組織法》修改案將新設的消防防災廳的職務制度。
修改後的《政府組織法》規定,消防防災廳廳長的任命人選是政務或消防公務員,而次長人選是1級法定公務員或消防公務員,但是根據附則,如果廳長是政務公務員,則次長必須是消防公務員。
次官級廳長和1級次長下屬的1官3局分別是企劃管理官和預防企劃局局長、應對管理局局長、重建支援局局長。目前爲止仍隸屬于行政自治部的中央消防學校、中央119救助隊、防災研究所、民防衛教育館將歸到消防防災廳。
行政自治部長官許成寬當天表示:“爲了能夠在本周內任命首任消防防災廳廳長,正在進行協商。”
李賢斗 ruchi@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