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部長安大熙)研究了對自民聯前總裁金鍾泌進行不拘留起訴的方案。金鍾泌涉嫌在6.13地方選舉時,從三星集團收受了15億韓元的債券。
據悉,檢察機關在調查總統選舉資金過程中,一直堅持對收受10億韓元以上非法政治資金的政治人士進行拘留調查的原則。但考慮到金鍾泌年歲已高(1926年生),決定對其進行不拘留調查。
對此,檢察機關總長宋光洙表示:“我們將慎重討論,至今還沒有做出任何決定。”
據悉,檢察機關通知金鍾泌在6日前往檢察機關接受調查,但爲確定正式的傳喚日程,與金鍾泌進行了協商。
檢察機關計劃,如果金鍾泌接受傳喚,就調查在2000年是否向建設交通部前長官金鎔采轉交了現代建設公司的6億韓元。當時,金鎔采擔任韓國土地公社總經理一職。
但即使確有此事,由於超過《政治資金法》規定的公訴時效(3年),很難對該部分進行司法處理。
另外,宋光洙就何時強制拘留前天發送逮捕令的自民聯議員李仁濟問題表示:“由於發生不幸的事情(全南道知事朴泰榮自殺),我們將進行充分的討論再做決定。”
jin0619@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