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裁判所全員審判部(審判長,憲法裁判所所長尹永哲)把原計劃27日舉行的對盧武鉉總統彈劾審判事件的辯論日期推遲到了30日下午2點。憲法裁判所之所以當天推遲辯論日期,是因爲檢察機關拒絕提供國會上訴委員方面的親信不正之風調查記錄。對此,上訴委員方面提出了抗議。上訴委員方面于當天下午2點在公開辯論開始後,向法庭要求,命令檢察機關提交相關記錄。因此,法庭結束審判,並舉行了1個小時的評議,做出了上述決定。
尹永哲對上訴委員方面表示:“如果上訴委員方面到28日上午爲止,以書面形式表明通過檢察機關對親信不正之風事件的內審以及調查記錄,究竟要證明什麽問題,我們就討論是否接受。”
對此,國會上訴委員方面反對說:“檢察機關以非公開的方式進行了調查,我們無法瞭解內審以及調查記錄包含什麽內容。因此,我們難以以書面形式表明要證明的問題。”但憲法裁判所沒有接受上訴委員方面的要求。
檢察機關在當天上午表示:“有關親信不正之風的資料大部分已提交到法院。《憲法裁判所法》中規定,可以不提供正在調查中的事件記錄。因此,我們決定,不提供相關資料。”
李相錄 myzodan@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