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檢察廳公安部(部長洪景植)16日表示,對當選者中的53人以涉嫌違反《選舉法》立案,而且對7名當選者配偶和1名選舉事務長等8人也已立案,目前正在調查之中。
據檢察廳透露,這些當選者中開放的我們党的金孟坤、金基錫、自民聯的柳根粲等3名當選者最近被起訴,目前此案正懸置在裁判所,而大國家黨的當選者洪文杓已在去年被罰款50萬韓元。
另外,以涉嫌違反《選舉法》被立案調查的2名當選者受到了不起訴處罰。
從被立案的當選者涉嫌的罪名分類來看,涉嫌發放非法宣傳物等爲21人最多,其後依次爲△涉嫌金錢選舉13人△涉嫌黑色選舉12人△涉嫌設置並運營類似選舉辦公室的機構3人△涉嫌註冊假學歷1人△涉嫌選舉暴力1人。
當選者配偶等涉嫌的罪名情況爲△金錢選舉3人△發放非法宣傳物3人△設置並運營類似選舉辦公室的機構1人△其他1人。
檢察廳表示,通常選舉結束後存在舉報、起訴等事件迅速增加的傾向,所以,被立案的當選者數有可能進一步增加。從而當選無效事件是否會發生備受關注。
另外,16日,檢察廳共立案2096件涉嫌違反《選舉法》的事件,其中508人被起訴(258人被拘留)。
檢察廳認爲,隨著此次議會選舉引進舉報獎勵等制度,對違反《選舉法》的舉報件數與16屆議會選舉時同比(1495件)雖然大幅增加,但金錢選舉等重大犯罪有所減少。
現行《選舉法》規定,在以下情況下取消當選資格,△候選人違反《選舉法》而被罰款100萬韓元以上或△當選人的選舉事務長、會計負責人、配偶、直系親屬等人違反捐贈規則或《政治資金法》而被罰款300萬韓元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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