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關4.15議會選舉的違反《選舉法》事件超過了2000件。
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長柳志潭)26日表示:“從今年1月1日開始到本月25日爲止,違反《選舉法》的事件達到2086件。其中,舉報189件、委託調查116件、警告893件、注意874件、14件交給有關機關處理。”
這相當於,今年以來違反《選舉法》的行爲每天平均發生了24件,與16屆議會時(2000年1月1日~3月26日)的818件相比增加了155%。
特別是,有可能造成當選結果無效的舉報或委託調查件數超過了300件,因此,很可能引發當選者當選無效的事情。
從政黨分類來看,開放的我們党最多,達593件(28.4%),其後依次爲,大國家黨456件(21.9%)、民主黨293件(14.0%)、民主勞動黨91件(4.3%)、自民聯36件(1.7%),其他617件(29.7%)。
從類型分類來看,印刷物和刊物的非法發行問題最多,達814件,占整個的39%。其後依次爲,提供財物、宴請、車費爲359件(17.2%);違反規定設置設施290件(13.9%);利用網路、電話的非法選舉運動265件(12.7%)。
違反《選舉法》事件如此劇增的原因在於,隨著黨內競選的熱烈選舉氣氛的過早出現,選民們自發的舉報事件增加了。選舉管理委員會有關人士解釋說:“隨著《選舉法》的修改,並向舉報者提供獎金,秘密提供財物的事情也被大量舉報。”
朴民赫 mhpark@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