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引發類似石油産品爭論的“Cenox”下達判決稱:“不能將其視爲《石油事業法》禁止的類似於汽油的産品。”但是規定銷售Cenox是違法行爲,因此,預計爭論將繼續下去。
漢城地方法院獨立刑事第2科部長審判官朴東英20日宣佈,Preflight經理成某(50歲,女)無罪。成某因涉嫌銷售類似於石油的産品Cenox(違反《石油事業法》)而被起訴。對此,加油站協會最近向法庭提交了以“如果宣佈無罪,就舉行同行業罷工”爲內容的請求書,因此預計將引發一場不小的風波。
法庭在判決書中表示:“在現有法律中,沒有對汽車燃料以及添加物質的使用標準做出明確規定,因此,應有所保留地解釋禁止銷售‘汽油類似物’的《石油事業法》第26條。從Cenox的情況看,製造主體明確,而且開發過程和審查最後物質過程經過了嚴格的法律程式,因此,無法將其視爲汽油類似物。”法庭還補充說:“對Cenox的品質進行鑒定,結果表明,在大部分專案中符合汽車燃料的標準。雖然有關汽車燃料使用標準的法律空白,但也不能只依靠産業資源部隨意做出的決定和法律執行,因此下達了上述判決。”
法庭表示:“但是此次判決並不意味著承認Cenox是創新、優秀的産品。今年3月産業資源部曾向有關企業下達了中斷供應Cenox原料的命令,現在依然有效,因此,判決以後銷售Cenox仍屬違法行爲。”
法庭還補充說:“Cenox也可以行政訴訟起訴産業資源部下達的命令,但最終還是應通過修訂法律解決問題。”
去年6月,Cenox從環境部得到“汽車燃料添加劑”的承認後正式上市,但産業資源部做出了“類似汽油”的判斷,因此,從此之後受到了集中性管制。8月,環境部實行以“將添加劑的比率控制在1%以下水平”爲內容的空氣環境補充法規則後,實際上Cenox的銷售已被中斷。
當天,法庭還宣佈殷某(60歲)無罪。殷某因涉嫌製造並銷售類似石油産品的“LP POWER”而被起訴。
金秀卿 skki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