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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有權無罪

Posted September. 07, 2003 23:17   

在國際學術大會上用外語發表論文時,發表人往往會爲了更準確地傳達原意而分析每一個字句。在國際媒體發表文章時自然會更加謹慎小心,這是爲了避免錯誤的表達有可能引發的誤解和尷尬。即使是對自己的外語水平很自信的人也會儘量尋求外語專家的幫助。儘管如此殫精竭慮,但仍難免失誤,經常發生各種問題。在發生問題時,責任完全在於發表人,而人們不會追究幫助發表人的外語專家。

▷近日,國政宣傳處對鄭順均(次長)下達了“無處分嫌疑”的決定。鄭順均涉嫌在《亞洲華爾街日報》發表了貶低韓國媒體人士的文章。而用韓文寫草稿的海外宣傳員和翻譯這一文章的外電協助官受到了警告處分。參加過國際會議的人都會對這一做法感到難以理解,而曾在外國雜誌及報紙上發表過文章的人會更加無法想通其中的緣由。鄭順均的文章帶有明顯的駁論性質,而翻譯人員必然把重點放在了更加準確傳達原意方面,而不是以理論反駁對方文章。爲此,他們肯定經過了許多事前討論和深思熟慮。因此,此事屬於“失誤”或“不小心事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鄭順均在文章中大肆貶低媒體,並把媒體人士描寫爲與政權相勾結犯下不正之風錯誤的卑劣人物。而鄭順均和國政宣傳處官員們卻發表了“並非本意”、“在文章被翻譯後,由海外宣傳院的外電部門負責人寄稿,直到發表爲止,我並未看過文章”等不負責任的辯解。甚至還解釋稱:“在定期傳遞錢袋的文句中,‘regularly’的原文是‘偶爾’。”以此還指出了翻譯不當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的意願最終還是得到了貫徹。也就是說,沒有人爲此事負責。

▷在我國社會中,長輩包容晚輩的缺點,代其負責的行爲被推崇爲美德,因而晚輩絕對相信長輩並盡忠追隨,長輩則充當晚輩的保護傘角色。本次事件不僅暴露出了負責國政宣傳的政府機關錯誤的媒體觀,而且還顯露出了長輩把責任轉加給晚輩的“卑鄙行徑”。國內人看著這種醜態都感到臉紅,而事件還擴散到了國外,對國家的信譽造成了嚴重的影響,成爲國際社會的笑柄。在此,我們只希望“有權無罪,無權有罪”的現象不再繼續蔓延。

客串評論員、成均館大學媒體學教授 白善璣 baek99@chollia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