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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性組織連續發表各種指標

Posted April. 03, 2003 22:30   

企業的道德性和社會責任感成爲世界經濟界的新話題。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由美國920家企業組成的倫理委員協定會(EOA)正在推進兩年內把“倫理經營標準案(BCMSS)”進行國際標準化的工作。該標準案是以△企業應具備倫理綱領△選定倫理負責人△進行倫理教育△制定內部揭發機制爲主要內容。一旦簽署國際標準案,世界各國的主要企業將承受來自社會的要求制定倫理經營機制的壓力。也就是說,“企業倫理圈”開始形成。

在歐洲,正在掀起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CSR)”的運動。英國、德國、義大利、荷蘭、法國等5個國家的投資者2001年成立了敦促向從倫理上得到檢驗的企業的債券和股票投資的團體“EOROSIF”。因此,在歐洲陸續出現了只向擔負倫理和社會責任的企業投資的“負社會責任(SRI)基金。”

歐盟2001年發表了有關CSR的“綠皮書”。這份報告書闡明企業信賴性和透明度的重要性、能創造出共同附加價值的活動、環境懸案和消費者保護、中小企業的CSR推進等內容。

隨著企業的社會比重逐漸增大,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際透明組織(TI)、世界貿易組織(WTO)等國際機構也從上世紀90年代末開始發表“有關跨國企業的指標”和“國際商業交易中的反賄賂條約”,強調企業的守法和倫理性。

聯合國秘書長安南于1999年在瑞士達沃斯的世界經濟論壇,主張強調企業的社會作用的“Global Compact”。之後Global Compact作爲聯合國計劃之一,活躍在世界30個國家,並有700多家企業承諾,給予贊助。

另外,WTO在1996年簽署了籌集獎金的透明性協定,OECD在1997年簽署了國際商業交易中的反賄賂協定。

2001年OECD發表的“有關跨國企業的指標”在成員國政府和企業、社會團體中,得到了廣泛的支援。這一指標在企業公開、雇用、勞資關係、互不干涉、防止腐敗、保護消費者、技術開發、競爭等多種領域規定了企業的倫理和責任。



申然琇 朴重炫 ysshin@donga.com sanjuc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