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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還槍支日期“作案當日→作案前一天”前後矛盾

送還槍支日期“作案當日→作案前一天”前後矛盾

Posted October. 28, 2002 23:15   

有人正提出質疑,京畿抱川郡農協持槍搶劫事件的嫌疑犯全某(31歲,上士)所在的部隊和軍方調查當局企圖掩蓋或縮小該事件。

軍方于27日發表嫌疑犯調查報告時表示,全上士于作案當日(11日)下午偷出槍支使用後,送回了部隊,但28日卻稱:“作案當日下午偷出槍支,第二天使用後送回了部隊。”

對此,軍方負責人稱:“這是因爲全上士所屬部隊的長官報告稱,調查財物結果無任何異常情況。”並把責任推給了所屬部隊。

據悉,警方於16日通過詢問調查,並向軍方調查機關通報了全上士于作案前一天10日上午借走了2003年款新EF Sonata車,但軍方根本沒有理會這一線索,以後,警方多次提出正式文件(調查結果)後,才開始了調查。

26日,軍方逮捕了全上士,並對其進行軍警聯合審訊的過程中,爲了使警方掌握不到全上士對有關送回槍支和作案當日行蹤的陳述,曾要求警方回避。

警方負責人指出:“在調查此次事件中,軍方採取了故意縮小或掩蓋事件真相的態度。”

另外,軍方調查當局認爲,在此次事件中,除全上士外,還有其他與軍方有關的共犯,正在調查全上士周邊人士。

28日,軍方通過新聞發佈會表示:“由於認爲有其他共犯,所以通過調查全上士周邊人士,正在擴大調查範圍。”“全上士作案的前幾天,位於附近的某部隊上士向全上士提議搶劫銀行,所以正在對其進行調查。”

當天軍方調查組以涉嫌特殊搶劫等爲由,針對全上士申請了拘捕令。

據軍方透露,全上士從5家信用卡公司領取了信用卡,並從去年開始付酒錢等方式花掉了2000多萬韓元,但等到銀行催繳逾期貸款時,借了私人貸款,使債務增加到了5000多萬韓元,因此,持槍搶劫了農協。



kchwang@donga.com argu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