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韓律師協會26日(星期四)公佈了對警察鎮壓大宇汽車工會事件的調查結果﹐認為警察廳長和當時在場的警察幹部的指揮誤導了警察﹐他們侵犯了工會人員的勞動基本權力和人身安全權力﹐政府應該追究其責任﹐予以處罰﹐受傷工會人員應得到賠償。
律師協會真相調查團當天在漢城律師協會會館舉行記者招待會。調查團在記者招待會上指出﹐警察強行鎮壓之前在現場拍到了仁川警察廳裴武鍾次長﹐而且當天還有漢城﹑京畿道﹑江原道警察廳的警方人員在現場出現﹐種種跡象很難讓人相信當天的事件如警方所陳述的那樣﹐是個別隊員或個別中隊的突出行為引起的。
對於牽涉此事的李茂永警察廳廳長是否應受到處罰﹐朴律師表示﹐民主總工會已經控告了李廳長等人﹐檢察部門應該徹底調查。
警方有關人員則主張﹐由於當天大國家黨議員到現場視察﹐裴次長也來到了現場﹐不過事件發生之前已經離開了現場﹐所以與事件無關。
真相調查團還指出﹐朴勛律師所謂煽動暴力示威的言論﹐是暴力事件發生2小時之前說的﹐內容為對於警方的非法行為可以反抗。他不應該說這種話刺激工會人員﹐他的話可能使示威變得過為激進。
申錫昊 kyle@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