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漢城高等法院裁判部下令變更對京畿道知事林昌烈提出的訴訟﹐而檢察部門的調查小組對此表示了抗議.媒體對此進行報導之後﹐很多法官提出了“聖域論”.
他們的主張主要是“裁判部又沒有犯法...”“法官尚未做出判決﹐而檢察卻揣測法官的‘內心’﹐誤會了...”等.東亞日報有關部門當初考慮到這種問題﹐在進行報導時採取了極為審慎的態度.
我們之所以報導檢察方面的主張﹐是因為此案的確有可疑之處﹐讓人懷疑裁判部是否為林志士撐腰.
檢查方面主張﹐裁判部通過非正式渠道要求變更訴訟狀並申請證人﹐以推遲判決.但裁判部卻否認說﹐決無此事.
檢方主張﹐即將被勒令交出經營權的京畿銀行賄賂道知事夫人﹐同時又給道知事提供金錢﹐這決不是單純的“政治資金”.林知事99年10月被拘留3個月之後﹐在第一審以斡旋和受賄嫌疑被判處有罪.而在不拘留的情況下進行的第二審已持續了1年3個月.然而﹐他卻仍然擔任道知事職位.
與過去權威主義時代相比﹐言論自由確實得到了充份保障.但唯有法官的“內心”則仍作為“聖域”躲避媒體批評的矛頭.
法官在主宰裁判的全過程中﹐參考檢察﹑原告和被告等人的主張﹐心裡對誰是誰非做出決定.然而﹐人心是很容易被動搖的.採訪記者即使看透了法官的“內心”﹐在做出判決前不會輕易提出疑惑﹐這種“禮儀”也都是因為尊重法官的內心﹐即尊重憲法賦予的“按良心做出判決”的權力.
當然﹐有關林知事案件﹐裁判部的“內心”唯有有關法官知道.但是﹐儘管有合理的證據證明法官的錯誤﹐而法官還主張法官的“內心”屬於“聖域”﹐就難免受到強詞奪理的譴責﹐也不會令人接受.
申錫昊 kyle@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