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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能保護親日派子孫的財產

Posted January. 17, 2001 19:51   

近日﹐對于親日派子孫反還祖上財產的要求﹐漢城地方法院判決﹐不符合憲法和正義﹐所以不予接受.

親日分子李載克的孫媳婦金某(78歲)以國家為對象起訴﹐要求重新判定所有權﹐16日法院對此拒審.舊韓末期簽署了暴露日本侵略韓半島野心的《乙巳保護條約》﹐親日派李載克就是罪魁禍首之一.

法院如此判決﹐表明作為維護憲法精神的國家機關﹐法院將積極履行清算反民族行為的義務.

裁判部表示﹕“我們的憲法繼承了《3‧1運動》和大韓民國臨時政府的“法統”﹐而法院有義務弘揚這一精神﹐並維護憲法.親日派否定了民族獨立和自主﹐為日本帝國主義效命﹐是反民族分子.反民族分子和其子孫欲找回過去的財產﹐我們不能合作.”



李姃恩 light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