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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建設的價值

Posted November. 10, 2000 13:21   

現代建設的處理問題停滯不前﹐很多人批評說‘現代建設的問題沒有按市場原則來處理.’

所有人都認為‘應該按市場原則來處理.’然而﹐給人的感覺是因鄭夢憲會長等現代經營小組的持續無能而惱火的市場頗有些感情用事.

現在﹐我們是不是應該把‘現代建設這樣的好公司’和導致危機的‘經營小組’分開來加以考慮﹖

如果現代建設交法院托管﹐國內與國外現代建設公司承接訂單實際上就不太可能了.現代建設佔據韓國建設企業國外訂單的60%以上.因為在國內沒有公司可以代替現代建設﹐所以現代建設的法院托管﹐實際上意味韓國將被迫退出數千億美元的國外建設業市場.

此外﹐現代建設在國內擁有418個公司﹐在國外的公司也達到115個(分佈在33個國家).法院托管做得再怎麼出神入化﹐也很難監督管理遠在本部數千公里外的國外公司.一旦因建設產業的特性而掌握現場全部權力的現場負責人道德淪喪﹐那公司瞬息間便會成為一副空殼.

如果這樣的話﹐現代建設就進入到清盤階段.數兆韓元價值的經營力量﹑技術力量等無形資產瞬間便化為烏有.因此﹐我們非常擔心﹐現代建設的法院托管會把公司逼上死路.

公司並不是只要將人聚集在一起就可以自然而然運轉的組織.公司的本質應該是相當長的時間內積累起來的人和組織間的默契.令人惋惜的是如此具有競爭力的公司﹐如果因為老總的錯誤而陷入困難﹐那更換這位老總不是更好嗎﹖正確的做法是﹐在公司內部提拔有責任感的專門經營人員﹐讓他們來經營這個公司.

結構調整本身的目的並不在於此.我們千萬不能忘記﹐結構調整是提高產業競爭力的手段.



李炳奇 ey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