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共同聲明的核心是雙方商定將停戰協議轉換成和平協議.締結和平協議意味着正式地從法律上終結6.25戰爭以後持續了半個世紀的韓半島戰爭狀態.
根據共同聲明,今後,關于韓半島和平協議的討論將急速展開.討論形式可以是共同聲明中的提到的四方會談或是其他方法.
但是其過程中有不少要越過的難關.因為期間對南——北——美之間圍繞締結協議的主體和方式前提條件意見紛紛.
首先﹐北韓是否能輕易放棄必須與美國締結和平協議的基本立場.北韓認為﹐從駐韓美軍擁有戰時作戰控制權的現實來看﹐能否保障自身體制的關鍵在于美國.只要北韓不改變這種認識﹐今後的四方會談只會向過去一樣變成北—美主導的2(北—美)+2(韓—中)的形式.
外交界還提出了這種的見解﹕隨着南北關係和北——美關係的進展﹐由南—北—美組成的三方會談會不會成為和平協定討論的中心﹖
預計在與北韓商討和平協議討論過程中﹐北韓有可能提出的聯合國軍司令部和駐韓美軍的地位問題也是敏感事項.北韓在簽署和平協議後﹐肯定主張以北韓南侵為借口的聯合國軍司令部和美軍必須解散或撤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