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初﹐在預算政府支援金為64兆韓元時﹐除當時已確認的倒閉的企業外﹐是否還包含將來有可能倒閉的企業在內﹐並沒有明確的說法.但是﹐沒有包含的可能性更大.
在預算64兆韓元之後﹐看似很穩固的大宇集團解體﹐大宇集團產下的主要企業進入了企業改善工程中(Work-out)﹔SAEHAN集團也申請了Work-out﹔現代集團也由於流動資金問題給金融市場造成不良影響.也就是說﹐現在金融機關的不實債權額與98年預算的政府支援金有很大的差異.
第二次金融改革即將實施.在此次的金融改革中﹐應該考慮企業倒閉與銀行的相關關係﹐使企業構造調整與金融構造調整同時進行.
6月30日發表的金融機關不實債權的規模為5兆8000億韓元﹐此金額比預想金額相比﹐減少了很多.這6兆左右的不實債權﹐完全可以通過市場經濟體制來解決.
如果採用減少主要企業的不實資產﹐充實金融機關資本的措施﹐企業和金融機關將同時可以走入正常軌道.此次如果如此進行金融改革﹐那麼今後將沒有必要在進行金融構造調整.
最近﹐很大一部份人﹐對第二次金融構造調整是否應該進行各持己見﹐但是關心金融構造調整的實際內容的人似乎並不多見.政府提出的銀行合併及金融股權公司案並沒有成為討論的中心﹐反而成為此次金融界罷工的導火線.一方面﹐政府雖以美國CITI集團為實例﹐來說明金融股權公司的優點.另一方面﹐政府此次行動並沒有經過國會的同意﹐是否將是一種準備政府支援金計策﹐引起外界議論.
構造調整的最終目的是創建有效率的金融系統.向著這樣的根本目標努力的過程中﹐倒入國內沒有的投資銀行制度﹐或建立金融股權公司﹐提高間接金融機關的效率化﹐
或使債權行價評價制度化﹐這些都是可行的方法.但是﹐不能一味地偏重過程﹐一定要銘記創建有效率地金融系統才是根本目的.
所以﹐在為達成目標而實行的手段中﹐一定要認真研討各種手段間的相對效果性及執行過程中的及時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