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民主黨3日宣佈稱,經協商決定,把欠金融機關3億韓元以下債款的個人信用不良者也作爲可申請個人信用恢復物件。但是當天的宣佈因具有濃厚的“大選前嘩衆取寵”之嫌,加上有損政府一直主張的“政府部門政治中立”立場而引發了一場爭論。
民主黨第二政調委委員長金孝錫于當天在漢城汝矣島民主黨黨部舉行了記者招待會並表示:“決定,對欠兩家金融機關的債款共計不到3億韓元的信用不良者,也允許申請個人信用恢復。並就此已經與財政經濟部和金融監督院進行了協商。”
金孝錫還表示:“據此決定,被登記爲信用不良者的250萬名中有90萬名可以申請個人信用恢復。打算盡可能在短期內實行該方案,最遲也會在這個月內實行。”
民主黨宣佈該決定後,金監委局長金錫東表示:“雖然當初想決定,對欠兩家以上金融機關的債款在1億韓元以下的信用不良者,實施優先申請個人信用恢復的優惠政策。但是由於申請人數太少而擴大了範圍。”並表示:“這是與選舉無關的政策。”
與此同時,政府和民主黨還表示,被分類爲信用不良者的人,其收入不及最低生活費用時,即使沒有申請資格,在保證人或配偶、直系親屬等人同意爲其履行債務的情況下,也可以申請個人信用恢復。
目前的個人信用恢復制度規定,如果欠3家以上金融機關的債款少於5000萬韓元的信用不良者,才能申請恢復信用。政府當初計劃,根據市場的狀況逐漸擴大申請物件範圍,但是此次突然決定,大幅擴大受惠物件範圍。
政府和民主黨還在該制度中規定,採取旨在不使金融機關信用不良者的貸款資産給評價銀行優良程度的“資産正當性分類標準”帶來惡性影響的措施。因此也有人指出,這是把家庭債務轉變爲金融機關的負擔,並導致不良債權的出現的做法。
崔永海 千光巖 yhchoi65@donga.com ia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