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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平壤无人机行动是在朝鲜没有飘送垃圾气球时,并非应对挑衅”

法院:“平壤无人机行动是在朝鲜没有飘送垃圾气球时,并非应对挑衅”

Posted June. 15, 2026 08:32   

Updated June. 15, 2026 08:32


据悉,法院12日在前总统尹锡悦等人的“平壤无人机行动”案一审中认定该行动是为了紧急戒严的非法行动,是因为捕捉到了很多不服从正常指挥体系而强行行动的情况。

据内乱特检组(特别检察官赵恩锡)等14日透露,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6庭(庭长法官李正烨)就“平壤无人机行动”判断称,“这是前国防部长金龙显主导的计划和指示。如果不是联合参谋本部怀疑金龙显的意图,指示反对或消极应对,难以排除行动更加频繁的可能性。”

据特检掌握的情况,金龙显2024年9月被任命为国防部长后,向联合参谋本部作战本部长李承五下达“无人机渗透朝鲜行动”的指示,但得到的是“现在不是实施行动的时候”的反对意见。特检认为,2024年10月无人机在平壤一带坠落的消息传开后,联合参谋本部等反对意见不断,但金龙显强行继续实施行动。平壤无人机行动在作战企划和执行阶段没有经过国家安保会议常任委员会的协商等,与通常军事行动不同,没有正常进行国家安保室报告程序。针对特检的上述公诉事实,法院认定有罪。

包括尹锡悦在内的被告人们就此次行动主张,“这是为应对朝鲜在2024年5月前后对韩国飘送垃圾气球的正常军事行动”,但法院没有接受。从前年10月25日到11月17日,朝鲜连续20多天没有放飞垃圾气球。但据分析,在此期间,由金龙显主导的平壤无人机行动仍在继续,因此法院认为,难以认为这是对朝鲜挑衅的相应应对。

法院认为,经时任国军统帅尹锡悦的批准,金龙显主导了行动,忠岩高中同窗、前国军反间谍司令吕寅兄隐瞒行动等,参与了行动。吕寅兄在得知2024年10月12日无人机司令部的无人机机体在京畿道涟川坠落的事实后,以“我军无人机”为由,要求收集机体和采证照片等,这些参与隐瞒事件的嫌疑被起诉,被判有罪。


高道艺记者 ye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