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年长假的第一天14日半夜1点,首尔市龙山区梨泰院派出所。一名脱下裤子的醉汉被拉出巡逻车,他大喊着“放开我”,还粗暴地对搀扶他的3名警察踢了一脚。同一时间,派出所内到处都是不断呕吐的女性、小便时就睡着了的男性等醉酒者的骚乱。
当天零点前后,在梨泰院派出所处理约90分钟后离开的的醉酒者共有6人。由于无法正常维持身体平稳,每名醉酒者都要有两三名警察贴身扶持,11名工作人员除了与醉酒者打交道外,似乎无暇顾及其他业务。一名警察叹气说:“如果加上单纯的现场措施对象,每天晚上应对的醉酒者数不胜数。”
据警察厅18日透露,去年酒醉者保护措施申报件数为90.8543万件,平均每天约2500件。现行《警察职务执行法》规定,醉酒者不是罪犯,而是“保护对象”。因此,只要不造成实际物理威胁,警察就要负责他们的安全。
问题是身处治安行政最前线的派出所每天晚上都因保护酒醉者工作而饱受煎熬,发生暴力事件时采取初期措施的“黄金时间”也受到了影响。警方人士透露:“通常情况下,面对一名醉酒者,至少要有两名警察花费2个多小时。在事件事故预防及措施等方面花费心思的余力必然会减少。”
针对醉酒者也不是没有预防规定。在派出所等地闹事的“官公署酒醉闹事者”由警察署长直接申请审判,可以处以6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但2024年适用的事例在全体保护措施醉酒者中只有123人,仅占0.01%。因为,为了申请罚款,还要经过制定事情经过报告等程序,但在其他醉酒者大量涌入的情况下,难以开展这一工作。
由于这样的现实原因,派出所只能是反复送走酒醉者,“恶性酒醉惯犯”的数量正在迅速增加。据警察厅透露,妨碍公务执行犯罪中的醉酒者从2021年的6126人增加到2024年的7482人,3年内增加22.1%。首尔某派出所组长表示:“只有在殴打警察等程度严重的情况下,才会以妨碍公务执行立案。如果使用最低限度的武力,反而会被举报为‘过度处理’,感觉手脚都被束缚了。”
专家们指出,应大幅简化醉酒闹事的当场处理程序,以便在现场立即征收罚款。东国大学警察行政学系名誉教授李允浩(音)表示:“应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要由个人缴纳等,要让酒醉者同时承担金钱上的责任。”
权九龙记者、全南赫记者 9dragon@donga.com、forward@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