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滑板车于2018年被首次引进韩国。它不会诱发环境污染,可以低价轻松使用,以年轻人为中心迅速获得了人气。7年后的今天,人们看待电动滑板车的视线,从“创新移动出行”沦为“凶器移动出行”。这是因为,作为出行手段,它处于规制的死角地带,不仅威胁到使用者本人的安全,还威胁到行人的安全。
据韩国道路交通公团透露,2019年电动滑板车交通事故为447起,2021年首次超过1000起,从2022年起增至2000多起。更严重的是,十多岁用户引发的事故从2021年的549件增至2022年的1032件、2023年的1021件,占全体事故的近一半。
根据道路交通法,电动滑板车不属于汽车,也不属于自行车,被分类为个人移动装置。根据现行法律,要想驾驶电动滑板车,必须拥有从16岁起可以获得的“第二种原动机装置自行车执照”以上的驾照,但相当多的十多岁用户无证驾驶电动滑板车。虽然法律规定使用者的驾驶证义务,但电动滑板车租赁经营者记认驾驶证的程序并非法律义务事项,因此企业在不具备驾驶证认证程序的情况下运营。
在松懈的制度和管理下,青少年无证租赁和使用电动滑板车的件数从2021年的3531件剧增到去年的20068件。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发生的电动滑板车事故中有34%是无证驾驶,其中67%是青少年。
青少年无证驾驶电动滑板车引发的事故频繁发生。上个月在仁川,为了从两名中学生驾驶的电动滑板车中救出2岁的女儿,30多岁的母亲受了重伤,去年在一山湖水公园,一名60多岁的女性被两名女高中生驾驶的电动滑板车撞死。
据推算,目前运营共享电动滑板车的企业有10多家,用户数超过100万人。据警察厅透露,从2022年起到去年为止,3年间因电动滑板车事故导致73人死亡,7000多人受伤。
国民力量党国会议员金素熙表示,“应该停止有法律却不起作用、有制度却无人负责的现实”,最近代表提议了删除电动滑板车的法律地位、禁止其运行的《“电獐子”禁止法》。电獐子是电动滑板车和獐子的合成词,指称它会像瞬间冲进车道的獐子一样引发惊险事故。
希望政府方面能够制定综合对策,不要再因“电獐子”让无辜市民受伤或失去生命。专家们一致认为,需要加强租赁企业的驾照确认程序、限制速度、义务加入保险等实质性限制。
在法国巴黎、西班牙马德里、澳大利亚墨尔本等地,因接连发生事故和不便,曾全面清退共享电动滑板车。如果制度制定和管理监督困难,无法保障市民的安全,就应该考虑禁止运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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