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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术同意书该由谁签字?

Posted October. 01, 2025 07:50   

Updated October. 01, 2025 07:50


不久前,首尔一家大学医院医生在主持腿部截肢手术时遭遇难题。一名年过七旬的患者因糖尿病并发症导致腿部溃烂日益严重。若想仅截除膝盖以下部位,就必须尽快实施手术。然而患者出现痴呆症状难以自主同意,重大手术又需家属签署同意书,其儿子却处于失联状态。几经周折虽找到侄子联系方式,但对方连续数日拒接电话。若再拖延,截肢范围恐将扩大至大腿。经患者所属社工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侄子,他在医护人员恳求下勉强签字,并严令今后任何事都不得再联系。

医院极其重视手术同意程序,甚至有“无签字不进手术室”之说。向患者说明手术内容及并发症风险并获取同意,既是医护人员的法定义务,也是预防医疗事故的防护机制。患者神志清醒时可自行签字,但遇急诊昏迷或痴呆等判断力受损情形则需家属代签。目前代签权限范围严格限定于父母、子女、配偶或共同生活的亲属等《民法》规定的家庭成员。即便存在“比血更浓”的长期亲密关系,若非法律认可的家属,在分秒必争的危急时刻仍无能为力。

现行制度建立在“家属理应承担照护责任”的前提之上,现实却与之相去甚远。即便未断绝亲属关系,签字人缺位的情形仍超乎想象。曾有位七旬老妇长期照料患痴呆症的八旬丈夫,近日因脑出血需手术签字,其子女旅居美国,闻讯赶至医院的至交好友们只能徒呼奈何。随着老龄化社会推进,老老照护家庭日益增多,此类事件必将有增无减。

占今年全国家户数42%的独居家庭又当如何?突发疾病或危急关头由谁签署手术同意书并实施照护,成为他们最根本的生存恐惧。因法定监护人严格限定于《民法》范畴,甚至催生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例。《收养朋友》作者银瑞兰将共同生活五年的朋友收为养女,坦言唯有如此才能在彼此患病时相互扶持。年轻世代尚能采取此类对策,但独居家庭中占比最高的七旬以上老年群体,恰恰成为落后于时代的手术同意制度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欧美多数国家均允许至交好友代患者作出医疗决策。韩国曾于2022年推动修法,拟准许患者预先指定亲密关系人代签手术同意书,却因如何验证亲密关系、医疗事故赔偿主体等争议不了了之。虽另有《生活伴侣法》提案主张两成人合意即可赋予类亲属权责,但受制于部分舆论质疑变相承认同性恋,立法进程步履维艰。在此过程中,扩大家庭范畴以强化社会支持网络的法律初衷正逐渐模糊。

医疗救治往往分秒必争。若因未能及时获取手术同意书而错失黄金救治期的患者持续增加,不仅当事人遭遇不幸,医护人员亦无法实施最佳治疗方案,政府所需承担的社会福利负担也将日益加重。将比法定亲属更亲密的守护者阻隔在医院门外的僵化制度,终将令所有人成为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