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同意国民力量提出的“全面废除配偶继承税”这张牌,继承税制改编有望加快步伐。如果民主党同意执政党的配偶继承制免除案,修改继承税法,韩国也将和美国、日本、法国等国家一样,对从配偶那里继承的财产将完全不缴纳税金。
李代表昨天表示:“(执政党提出的)免除配偶继承税有其妥当性。我们也同意,希望这次能处理好。”此前,民主党一直在推进将“一次性扣除5亿韩元+配偶扣除最少5亿韩元”的继承税扣除限额扩大到“一次性扣除8亿韩元+配偶扣除最少10亿韩元”的继承税制改编案。其宗旨是,配偶死亡时,不出售剩下的配偶一起生活的房子,让其继续生活。对此,执政党以“废除配偶继承税”予以应对,李代表表明了接受执政党方案的意向。
配偶继承税问题是韩国税制需要解决的陈年课题。继承税的初衷是对转移到父母、子女、孙子女等其他世代的财产征税。但是,生存配偶继承死亡配偶的财产是在同一代内的水平移动。如果因配偶死亡而继承财产的父母以后传给子女,同一财产将被双重征收继承税,这违反了“一代一次征税”的原则。
再加上,配偶继承税课税与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承认对资产增殖的贡献,不征收赠与税的理论相冲突的问题也时有发生。因此,美国、英国、法国等很多发达国家如果将财产传给配偶,就不征收继承税。
此次朝野双方的意见难得一致,希望能全面废除不合理的配偶继承税。但是,如何处理大企业总裁等高额资产家的数千亿~数万亿韩元的股份继承等问题,如何填补减少的税收等问题,还需要另外进行深入的讨论。1950年制定并维持了75年的配偶继承税时代已经改变,行将寿终正寝,现在应该根据“国际标准”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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