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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既非进步也非保守而是“所有人的司法部”的道路

成为既非进步也非保守而是“所有人的司法部”的道路

Posted June. 25, 2024 08:02   

Updated June. 25, 2024 08:02


“如果可能,当然应尽量避免出现。”大法院院长曹喜大最近接受《东亚日报》采访时,记者问道,“如果在表决前出现6比6,大法院院长该怎么办?”他作出了上述回答。

由大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大法院全体成员协议体是由大法院院长和大法官等共13人组成的最高法院最高判决机构。尽管如此,多数意见和反对意见仅相差1票的7比6的全体协议判快结果过去时有发生,每当这种时候,起到决定票作用的大法院院长的选择往往会引起巨大争议。

曹喜大表示:“这又不是说过一次就不能更改的真理,当然要再深思熟虑,为得出更好的结论而努力啦。”他还说:“我在担任大法官时也曾改变过意见。这不是羞愧的事情,而是走向在国民们看来可取的结论。”曹喜大还提到了美国联邦大法院院长约翰·罗伯茨作为优秀法官的共同点最先提出的“知识的谦虚(intellectual modesty)”。其核心含义是,怀疑自己的想法并不总是正确的,与同事们讨论后寻找答案更为重要。

事实上,曹喜大的这一说法并不是突然出现的。他在10年前就任大法官时表示:“思想像虚空一样没有界限,我们的双眼不分左右。”他在担任大法官时,做出了很多难以定性为进步或保守的决定。在大法院院长听证会上,对于担心他保守倾向的议员提问,他反驳称:“没有人比我做出更多进步的判决。”被提名为大法院院长候选人后,他强调说:“有句话叫‘无有定法(没有定规的法才是真正的法)’。一辈子担任法官,一次也不偏向左右,一直努力走中立的道路。”

改变以前的判例或判断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的全体协议判决的波及效果或影响力非常大。但是,与其说全体协议判决是寻找韩国社会政治、理念矛盾解决办法的过程,不如说有的时候更是毫不过滤地暴露矛盾本或反而成了激化矛盾的契机。最具代表性的是前任大法院院长时期广播通信委员会对“"百年战争”的制裁事件。虽然一审和二审都得出了制裁正当的结论,但大法院以最终以7比6的微弱票差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判决。多数和反对意见中甚至包含了对对方的感情用词,大法院长受到了“站在一半一方”的攻击。这可以说是不能再次出现的反面教材。

曹喜大说,提请任命大法官的最优先标准就是实力。因为,就像在杀人事件中不让被告人坐冤狱一样,实力是保护人权的首要手段。大法院构成的多样化虽然有必要,但从某种角度来看,其本身不能成为目的。如果不能读懂时代的变化、改变老旧惯例、不能做出实际维护国民基本权利的判决,多样化又有何用?

随着韩国社会两极分化,“世上万事司法化”现象越来越严重。越是这样的时候,至少大法院越应该得到没有进步和保守界限的评价。如果经过激烈的讨论,做出分清是非的一贯判决,将会加深社会对司法部门的信任。上个月启动首次全体协议判决的“曹喜大法庭”应该成为“不是一半而是所有人的司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