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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希望五年后不会出现类似的赦免

Posted January. 30, 2013 07:44   

李明博总统不顾朴槿惠当选人和舆论的反对强制执行任期末特别赦免。赦免对象中包括崔时仲前广播通信委员长、千信一世中NAMO旅行社会长、朴熺太前国会议长、金孝载(音)前总统政务首席等李总统的亲信。由于判决文刚下达就立即赦免,所以避不开赦免权滥用的谴责。还试图将朴正奎(音)前青瓦台民政首席和涉及“朴渊次门事件”的卢武铉前总统的3名亲信和徐清源亲朴连带代表归于一类,进而平息民主统合党和朴槿惠当选人的反对。

总统赦免权行政权限制司法权发挥效力的符合权力分立原则重要例外,因此要尽可能制止。可不幸的是民主化以后历代总统也留下了滥用赦免权的痕迹。李总统就任时承诺道:“任期中不会赦免权力型非法行为和亲戚·亲信的非法行为”可最终还是步后尘。

崔前委员长只认可了李总统任期前的2006年和2007年的6亿韩元贿赂金,因此不属于“任期中非法行为”,这一说明过于牵强。因为崔前委员长澄清在2007年大国家党的竞选过程中用了那笔钱。另外,55名赦免对象中还有李总统的亲家赵锡来晓星集团会长的长子赵贤俊(音)社长。因为是亲家所以不属于亲戚,这一解释也过于牵强。而在消减社会分歧的角度赦免龙山惨案相关的5名拆迁户有可能违背法律秩序的维护。此次被赦免的拆迁户因暴力行为和纵火害死一位警官。

朴当选人方的尹昶重、赵允旋发言人强烈谴责道:“强制执行特使赦免无视了国民舆论。”希望朴当选人五年后不会有类似惭愧的赦免。历代总统就算被谴责也强行赦免,是因为牵扯到自己的亲戚或亲信。朴当选人应该彻底管理周围人士,进而根除可赦免的事件发生。

另外,有必要完善赦免制度。此次赦免虽然经过2007年12月以赦免法改正设置的赦免审议委员会,但还是阻止不了总统的赦免权滥用。据悉,近五年内不会公开赦免审议委员的身份、他们在会议上发表了什么。如此一来,审议委员会则有可能成为听从总统命令的稻草人委员会。提高赦免审议委员会的独立性与透明性,刑期至少满三分之一或一半才可赦免等,要必要加强特别赦免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