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首尔大公园的表演海豚“济多尔”的放生问题正在进行着激烈的赞反争论,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没收非法捕获海豚的事件。济州刑事2单独法官金景善4日将对于涉嫌违反水产业法等被起诉的西归浦市中门观光园区内海豚表演公司“太平洋公园株式会社”宣判了没收5只海豚。 购买海豚用于表演的该公司代表徐某(53岁)被判8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本部长高某(50岁)被判3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
该公司从2009年至2010年8月为止,以每只700—1000万韩元的价格购买了在济州附近海域被捕的海豚,并利用在表演上。该公司购买的海豚中有11只死亡,只剩下了5只。剩下的1只(济多尔)与首尔大公园的2只海狮交换。
○表演海豚会不会被放生?
如果在大法院确定海豚没收的话海豚会被国家没收,放生到大自然。放生所产生的费用主体和程序、方式等都还是未解决课题,但最重要的还是生存可能性问题。专家认为在游泳场被训练师驯养了几年的海豚们如果直接被放生到大海,其生存性非常低。
回到野生之前需要有适应期。 有意见称要在海边设施进行适应训练,但是因为在位置选定、哺喂等问题上没有先例可参照,鲸鱼专家们也未能拿出答案。
根据首尔市长朴元淳的指示,准备济多尔(推定年龄13岁)放生的首尔大公园也陷入了苦恼当中。虽然决定投入8亿韩元的工程费,将济多尔放生到济州前海中,但是对于细节方法和程序还没有下出结论。
环境团体和动物保护团体等不仅主张表演海豚的放生,还主张禁止表演。海豚保护团体“粉红海豚们”方面主张:“所有以娱乐及商业利润为目的的捕获都应该消失。”
但是反对声也很高。理由是看到海豚表演可以得到教育效果、与海豚的交流可以有治愈效果等,而且即使进行了适应训练,也没有可以恢复野性的保障。国立水产科学院鲸鱼研究所长安斗海表示:“放生海豚就是好事、继续关在笼子里就是坏事的两分法并不理想”,“非法捕获虽然要杜绝,但是个体数较多的鲸鱼类可以通过展示、观看赋予教育、研究活动的机会也可以产生很大的社会价值。”
○栖息在济州前海的海豚有114只
根据鲸鱼研究所的介绍,在国内被观察到的鲸鱼共有35种,其中比大型鲸鱼身体较小的海豚类有3种。在济州前海栖息的海顿是南方大海豚,目前为止被确认的个体数是114只左右。
南方大海豚长大后身长达2.6米、体重230公斤、寿命为25—40年。为了跟随鱿鱼、鲅鱼、牙鲆等捕食对象,偶尔会发生被渔民抓捕的情况。 国土海洋部海洋生物资源官推进计划团科长文大渊表示:“南方大海豚在世界上虽然不是灭绝危机种, 但是在国内因为其个体数少, 有必要根据海洋生态保全管理法制定为保护种。”
任载荣 jy788@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