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社论】“殷辰洙腐败案”非单纯的个人问题

【社论】“殷辰洙腐败案”非单纯的个人问题

Posted May. 28, 2011 03:12   

检察院检察委员殷辰洙因涉嫌从釜山储蓄银行集团收受数亿韩元贿赂接受相关部门调查,事后他便辞去了职务。本次事件并非殷委员的个人腐败行为,而是亲信人事和报恩人事造成的权力型腐败案。2007年总统选举时期,殷前委员曾是候选人李明博的亲信集团“安国研讨会”的核心成员,当时他担任了“BBK股价操纵案件”的对策组长职务。李明博上任后,殷前委员担任过总统职务接任委员会法务行政及咨询委员职务,2009年则上任检察院检察委员职务,经受了野党的猛烈地攻击。

昨日,李明博总统出乎意料地找到民政首席秘书长办公室,指出“越是与我们有关的人或事件,越应该彻底查处,以向国民进行交代。”总统下令严厉查处,并不能抵消亲信人事和报恩人事的错误抉择造成的过失。总统当初就不应该在检察不正腐败的检察院安排自己的亲信。今年年初,李明博总统内定担任民政首席检察委员的郑东基为检察院长,还称他是“将固守检察院独立性与中立性的合适人选”。当执政党领导部门因遭到民众反对而要求郑候选人自行让位时,李明博总统大发雷霆,曾让领导部门不知所措。

现行检察院法第15条规定“检察委员不得参与和个人相关的检察工作”。殷前任检察委员曾从2005年开始连续2年担任釜山储蓄银行顾问律师职务,而后2010年初参与了储蓄银行相关检察审议活动。他本应当自行表明自己的特殊关系,对该事件不做任何干涉。他曾经担任过审判官、检查员、律师等职务,预计他本人也非常明白不应当插手此事。检察院虽然表示“与个人相关”的定义过于模糊,但内部没有任何确认系统,是政府工作中的过失。

检察院长梁建昨日表示:“确保来自外部的独立性,对检察院坚持独立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内部职员间的坚定态度 、意志、努力等都非常重要。”这句话虽然说得十分正确,但是确保检察院独立性并非检察院长个人意志所能决定,所以青瓦台等军部应当控制兵力。

众览历代政府,每当总统任期期满时,周围就会发生大规模受贿行为,造成议员落选、国政陷入混乱的状态。李明博政府虽宣称没有亲信,但是此次同样出现了殷检察委员腐败案。每当任期结束之前,青瓦台等相关人员应当格外注意,以避免重蹈前任政府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