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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丈夫,简直坏透了

Posted August. 25, 2010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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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中国人A某(女,55岁)与B某(66岁)登记结婚后,于12月入境,开始婚姻生活。虽然A某曾对晚来的婚姻抱有希望,但不料丈夫却时常对其进行指责。

丈夫用“吃得太多了”“太会浪费电了”等各种理由百般挑剔A某,并要求其“出去挣钱”。于是,A某便离家到汽车旅馆等地方工作,并给予丈夫每月20万韩元的生活费。而且,每月回家两次,做家务。但是,丈夫却不理睬妻子,还将门给锁了起来。有时候,东西不见了,还会对妻子大喊,“是不是你偷的?”,并对其进行殴打。

A某忍无可忍,于去年向大田地方法院提交了离婚申请。不料,丈夫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哀求道,“我们和好,一起好好过吧。”A某相信了丈夫说的话,于去年12月撤销了离婚申请。但是B某为不支付精神赔偿而偷偷向首尔家庭法院提交了离婚申请,并在一审判决中胜诉。A某为了与丈夫一同生活而回家,可是丈夫却说:“我们已经离婚了”。A某对丈夫的胜诉不服,进行抗诉,提出离婚并要求丈夫支付500万韩元的精神赔偿。

裁判部判断指出,“B某指责挣取生活费、包揽家务的妻子,并对其进行殴打,还以欺骗手段使妻子撤销离婚申请,伤害了妻子的感情。参酌以上种种事实,婚姻破裂的责任在于B某。”



刘成烈 ryu@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