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末,在首尔一所小学教六年级学生的崔老师,因拒绝学生成就度评价并强行体验学习而被解雇。崔老师和全国教职员工会成员在校门前开展“斗争”时,8名学生在一旁举着“不要夺走我们的老师”这一条幅。校长认为这一行为影响其他学生上学,而且小孩子卷入政治示威从教育的角度来看不大妥当,因此夺走了条幅。
▷国家人权委员会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宪法第21条保障的表现的自由。人权委员会对夺走条幅的校长警告道:“为防止再发侵害表现自由的行为应实施教育。”人权委员会表明:“宪法和‘儿童的权利相关的条约’保障表现的自由。”按照人权委员会的说法,年幼的学生受到大人的指使或由于不会作出判断而举着影响社会伦理的条幅展开示威时,也因为“表现的自由”不能阻止他们。不应该向身体和精神还未成熟的学生给予像成人一样的表现自由。如果犯了错就应该受到批评,而且老师也可以夺走条幅。
▷韩国教职员团体总联盟谴责道:“这一决定完全无视了小学生的判断力、智力发达水平及学校现实与教育侧面。”还担忧道,学生与“外部”保持联系时,学校有可能成为开展政治斗争的舞台。就算小学生自愿举着条幅,教师也应该劝阻。拒绝学生成就度评价等问题不应该由小学生出面参与。要是这样就很容易受到“将学生利用为实现全国教职员工会理念的道具”等谴责。
▷人权委员会做出脱离现实的决定不只一两次。前任委员长2008年开展疯牛病示威时一直保持了沉默,而去年,举办卢武铉前总统的葬礼时却表示:“示威的自由逐渐萎缩”,从而引起了争议。一年前出任的玄炳哲委员长针对以歪曲报导触发疯牛病示威的MBC《PD手册》制作组的起诉表明:“国内外都在担忧”,并采取了迎合非法示威的态度。试问玄委员长和侵害救济第二委员长崔敬淑、崔允姬(音)议员、张朱煐(音)议员,就算你们的孩子或侄女参与拥护非法行为的示威,你们也会置之不理吗?
评论员:金顺德 yuri@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