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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让人难以启齿的制宪节

Posted July. 17, 2010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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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由及平等理念为背景的自由民主主义和市场经济,机会的均等,军队和公务员的政治中立性等,这些都是韩国宪法的基本精神。曾经受权威主义政权支配的大韩民国自从1987年第九次改宪后,开始快速走向了民主化道路。舆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和私生活隐私保护、刑事嫌疑人及被告人的防御权保障等基本人权得到了极大的增强。但是,现实中仍处处存在着未能完全体现宪法精神,甚至与其逆行的反宪法性事实。在韩国制定宪法62周年之际,社会上仍出现这种问题,是件丢人的事情。

从首尔阳川警察所的逼供嫌疑事件和国务总理室公职伦理支持官室的民间人稽查事件可以看出,韩国仍存在人权死角地带。公务员工会和全国教职员工会也公然采取过集体踩踏公务员政治中立性(宪法第七组)的行为。民主劳动党和进步联合会等部分政党也经常违反宪法第八组《政党的目的或活动不得违背民主基本秩序》的内容,并挑战宪法精神。宪法上指名朝鲜是大韩民国的领土,但对发生在朝鲜的人权失态局面则视而不见,却过分提出韩国内部人权问题的左派团体中的亲朝派、内地从朝派的丑态也和脱离了宪法精神没有区别。

经济和教育领域也出现不少将宪法“机会的均等”精神歪曲为“机械性平等”的现象。部分学校将根据成绩分配的优劣班或英才教育、特殊目的高等学校等主张为根据平等理念安排的“伪平等”。可以说,错误的平等意识阻碍了国家百年大计和教育竞争力的提升。

此外,也有部分势力主张集会示威自由权利不可侵犯。但这是忽视大多数国民公共安全稳定秩序利益的行为,不可能以民主主义之名正当化。国会无视宪法裁判所设定的集会示威修正时限(今年6月30日),将韩国社会变成了夜间集会的天堂。

可从忘却宪法才是大韩民国得以存在的根茎、主干骨的现象中可以看出宪法精神正在逐渐消失。应从执行法律的总统和政府开始以身作则,用行动表现出尊重并遵守宪法精神和价值的的坚定意志。国会需要从立法过程开始彻底遵守民主步骤,洗清非法暴力国会的污名。司法部也有责任不受部分审判官的主观意见或理念,通过忠诚于宪法精神的判决守护宪法。监视并制止损坏宪法精神和社会反宪丑态的责任最终是落在国家的主人公——国民身上。